2020年6月26日福建蒙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蒙正生物科技技术中心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蒙正生物科技技术中心项目 |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七里头工业园区园区大道11号 | 福建蒙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生产规模:租赁园区17000m2厂房作为研发中心,进行R-2-(4-羟氰基苯氧基)丙酸、有机硅树脂、1-氨基蒽醌、云母胶、2-氯基4-硝基苯胺等系列产品的研发试验(小试试验)。 |
污染治理措施评述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试验过程及实验室分析产生的废液由各实验室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及试验设备及实验室分析器皿清洗废水。 试验设备及实验室分析器皿清洗废水:试验及分析器皿清洗废水,为浓度很低的含酸、碱、有机废水,在实验室北侧建有2个收集池(中和沉淀池)收集,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浦城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中污染浓度较低,可生化性高。项目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经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限值。 因此,项目外排废水纳入浦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由于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几乎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直接不利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2)实验室清洗废水(废液)收集池建设要求 废水池及废水收集管道地面及池壁需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还应具备防风防雨和防晒功能,并设计建造径流疏通系统,保证能防止暴雨不会流入。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研发楼进行小试试验涉及少量试验工艺废气排放;试验过程需要采用蒸汽进行加热、烘干等,项目配套一台3t/h的燃油蒸汽锅炉。 试验工艺尾气 (1)废气处理设施 工艺尾气分别来自小试试验工段。 小试实验室产生的试验工艺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氯苯)及酸雾(氯化氢),拟通过通风柜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碱液吸收处理后由一根内径0.6m、2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分析监测工段中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酸雾,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与试验废气一并经通风柜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碱液吸收处理后由一根内径0.6m、25m高排气筒排放。 试验中心根据实验室布局结合通风柜风量拟考虑配套设置4套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处理工艺。 (2)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小试实验室产生的试验工艺废气含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氯苯)及酸雾(氯化氢)拟拖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再通过碱液喷淋塔吸收酸雾废气。 ①活性炭吸附,活性炭是一种具有多孔结构和大的内部比表面积的材料。由于其大的比表面积、微孔结构、高的吸附能力和很高的表面活性而成为独特的多功能吸附剂,且其价廉易得,可再生活化,同时它可有效去除废水、废气中的大部分有机物和某些无机物,所以它被世界各国广泛地应用于污水及废气的处理、空气净化、回收溶剂等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等领域。活性炭分为粉末活性炭、粒状活性炭及活性炭纤维,但是由于粉末活性炭产生二次污染且不能再生而被限制使用。粒状活性炭粒径500~5000μm,有机废气通过吸附床,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 为保证废气与活性炭的接触时间和吸附效果,要求控制吸附裝置吸附层的风速,一般取0.10m/s~0.15m/s之间;吸附剂和气体的接触时间宜按不低于3s计;同时确保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性装置量,定期更换活性纤维,采取以上治理措施综合治理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可确保项目废气净化效率在90%,考虑到本项目有机废气浓度较低,本次评价保守按照80%计,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项目有机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②碱液喷淋塔 项目喷淋塔采用卧式喷淋塔,采用一层喷淋一层除雾,少量含酸雾废气经喷淋吸附后,经除雾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 燃油蒸汽锅炉废气 本项目配置一台3t/h燃油蒸汽锅炉,燃料采用轻柴油,有当地石化加油站购买,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直接排放,排气筒高度20m,内径0.3m。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燃油蒸汽锅炉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综上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技术和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研发中心小试试验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为试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分贝值低,且检测设备设置在室内,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作用;室外冷却塔噪声通过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同时,通过在厂界周围种植绿化树种,增减噪声衰减量。通过上述措施,能够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则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 ①危废贮存场所 项目各种危废需暂存空间约为36m2,本项目设置50m2危险废物暂存区,能够满足暂存要求,同时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计、建设,项目拟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8.1-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②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 A、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 B、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 C、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③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 A、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警示标志; B、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C、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等。 ④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之前,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通过固废监管平台申请电子联单。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如实填写电子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危险废物转移时,通过固废监管平台打印危险废物转移纸质联单,加盖公章,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随车携带。危险废物运至接受单位后,运输单位将随车携带的纸质联单交接受单位,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照联单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通过扫描电子联单条码进行接受确认。 (2)生活垃圾 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清运过程注意文明卫生。 |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26日-2020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2881533
电子邮箱:2241407577@qq.com
地址: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5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