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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城县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浦城县级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浦城县级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浦城县财政局

                  2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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