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4〕130号)文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浦城县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c.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联系(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32号;邮编:353400 ;电话:0599-2822365;传真:0599-2822984)。
一、概述
2014年,浦城县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2008年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约1.77万余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05条并全部受理公开,公开答复率为100%。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各公开单位必须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季度数据统计汇总和年报编制工作,并将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报告,链接到专门的网页方便公众查阅,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年度报告网上公布率为100%。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根据浦城实际情况,结合省市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全年共清理此类信息176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办理反馈。
(三)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2014年,浦城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改造,网站的信息采集渠道得到进一步的扩大,网站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得到进一步的通畅。不断推进网络问政,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和政民互动栏目,公开政府决策并答复网民问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显著提高。同时,将及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办事指南等,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广泛宣教,强化考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多渠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一方面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另一方面组织本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不定期进行培训,学习《条例》精神、政府信息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对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制度、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以及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等情况等进行考评监督。
(五)抓住重点,落实责任。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确认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从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精简材料和兜底性表述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审批。通过清理,2014年取消县级审批项目9项,承接上级下放审批项目11项,转变管理方式26项,审核转报类项目54项。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全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4〕106号)精神,及时将本级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浦城县财政预决算报告》,结合文字说明和收支预算总表及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都进行公开,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内容。所有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也逐月在县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的资金公开栏进行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省级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站信息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包括流转实施细则及程序都进行详细的公开,对需流转土地的面积、坐落、质量、流转价格等有关情况对外公告,接受有承接意向的咨询、递交申请等。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等。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信息公开,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所有中标结果都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2014年公开相关政策法规5条、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公告18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预中标与中标公告18条。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全县招生政策、教师管理、行政审批、职称聘用及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采购招投标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和收费信息等。主动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通过网络、会议、内部公开等形式,保证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透明。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共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科技服务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同时将科技相关公文法规内容等主动在科技信息网予以公开。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及刊物等主动公开医疗卫生领域方面信息,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以及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技术服务等。及时公开全县就业信息,包括公开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等,引导务工人员到待遇高、有保障的企业就业。强化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和失地农民保障以及医疗保险等方面信息。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在环境信息公开上,重点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等信息,2014年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信息11起,发布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47条,包括行政处罚、污染防治、污染源监测、监察执法、排污收费以及环境应急方面。全面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及电视、刊物等主动公开包括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信息93条。做好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以及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对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及经营方面情况进行公开,2014年共公开此类信息16条。开展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的信用信息,加快诚信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2014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2条(全县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78条)。其中各乡镇(街道)公开1566条,占53.96%;县直部门公开1336条,占46.04%。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3条,占10.0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5条,占9.13%;规划计划类信息224条,占7.72%;行政许可类信息155条,占5.3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8条,占6.1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51条,占5.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8条,占5.7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2条,占4.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96条,占13.65%,其他类950条,占32.75%。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2014年,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2900条(全县历年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5519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72条,各开设网站的公开义务单位也分别在各自的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县共有59个单位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的政府信息756条,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受现场查询人数112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4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条(全县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5条),其中当面申请15条,传真申请0条,电子邮件申请0条,网上申请1条,信函申请2条。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国土、建设、退役安置、重大建设项目、统计信息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
收到的18条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5条,其他答复数3条,属政府信息不存在范畴,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全县各公开单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历年来全县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年来,浦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广、量大,各单位都未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加上部分兼职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各公开单位如何根据信息内容界定是否公开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公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三是公开的渠道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单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其他公开渠道还不多,公民获取公开信息的有效途径需要不断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条例》精神。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举办培训班和具体问题临时指导培训相结合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902
|
17778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900
|
15519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
|
/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8
|
305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5
|
124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33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12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8
|
305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5
|
285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15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
1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
|
4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
|
/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
|
/
|
|
行政复议数
|
条
|
/
|
/
|
|
行政诉讼数
|
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