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前期开展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时发现的25家占道经营商家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函,指出商家占道经营的危害并责令这些商家在10日内整改完毕,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安全、有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