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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5:11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由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1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32号

电话:0599-2822321

邮编:353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浦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本年度全县各级、各单位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各类信息6896条,同比上升87.49%。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专栏,集中主动公开本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集中公开,充分展示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二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监管执法”专栏系统公开、转发相关监管政策。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县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公开范围延伸至部门所属单位。四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专栏进行进一步优化、细分,及时通报最新疫情,发布疫情防控举措,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二)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1条,其中:县本级(含县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占8.3%;乡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占27.96%;县直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1条,占63.74%。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1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较2020年上升244%,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含1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答复率100%。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4件,占45.16%;不予公开2件,占6.45%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3件,占41.94% ;其他处理 2件,占6.45%。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将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及发布审核工作并入发文流程,2021年共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294件。

(五)平台建设方面

浦城县始终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定期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栏目维护的责任单位,第一时间督促其整改并予以通报。同时不断创新传播方式、优化服务功能,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浦城声音”。2021年“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博共发布信息95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本地区政务公开薄弱环节,及时调整考评细则、考核分值比重,积极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瓶颈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检查督促,每季度对本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府系统41家政务新媒体展开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向社会公布。2021年,浦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1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4

行政强制

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8.47737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1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三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不断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精准性。二是规范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有效性切实提供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优化完善网站功能布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县盘亭乡人民政府收到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盘亭乡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申请人曾紫芝关于浮盖山旅游开发所涉及的农民自建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等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盘亭乡人民政府于同年10月22日对作出盘(2020)第1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部分公开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并告知申请人其申请公开的“盘亭乡人民政府与曾任财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涉及曾任才个人隐私,通过征求个人曾任才意见,其不同意公开,按照规定不予公开。2020年11月9日,申请人曾紫芝以盘亭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为由,向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1月29日松溪县人民法院作出结果纠正判决。盘亭乡人民政府已对照[(2020)闽0724行初55号]判决内容,重新做出2021(盘)第1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全面依法公开曾紫芝要求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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