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乡人民政府:
你乡《山下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浦城县山下乡山下村村庄规划(2023-2035)的请示》(山政〔2024〕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城县山下乡山下村村庄规划(2023-2035)》基础版(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的编制成果。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村庄空间布局,着重解决好村庄发展近期与远期衔接的问题,以农房新建、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将山下村打造成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新兴农业村庄。
三、你乡应严格按照《村庄规划》成果,统筹用地布局。今后要根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指导村庄的发展和各项建设规划的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需修改规划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特此批复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