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批复<官路乡官路村村庄规划(2023-2035)(基础版)>的请示》(浦官政〔2024〕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官路乡官路村村庄规划(2023-2035)(基础版)》(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的编制成果。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村庄空间布局,着重解决好村庄发展近期与远期衔接的问题,依托优越自然环境,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农林资源、交通资源,将官路村打造为县级粮作物工厂,乡级配套中心。
三、你乡应严格按照《村庄规划》成果,统筹用地布局。今后要根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指导村庄的发展和各项建设规划的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需修改规划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特此批复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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