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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浦片区综合
 开发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房(E-22:文和苑、
E-23:文通苑)安置选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房(E-22文和苑、E-23文通苑)安置选房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30

 

  (此件主动公开)


 

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房

E-22文和苑、E-23文通苑)

安置选房方案

 

安置房分配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根据《浦城县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浦政综〔202292号附件)相关规定,为方便被征收人精心、便捷选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在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安置房户数、户型情况表

南浦片区选择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的住户

截止2024618日止,南浦片区有选择梦笔组团的住户共有344户,497套安置房

户型

45

60

75

90

105

120

套数

56

78

112

131

60

60

合计

497

二、安置在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安置房的房源(安置房源选择方案:见附表)

三、选房公证与监督

委托公证处作为本次南浦片区安置选房全程公证机构,同时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代表,及相关被征收人代表现场监督。

四、看房规定

本次安置在文和苑、文通苑小区的安置户344户,共计安置房497套。计划开放8天看房,时间101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每个户型有选房向导在现场指引、解答。被征收人到选房中心领取选房通知书、楼书、选房确认单等相关材料

安置房源中总层数为11层的,开放2611层看房;总层数为17层的,开放271217层看房。

五、选房规则

依据《浦城县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选房原则,被征收人按照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依次选取安置房,有多套安置房的安置户,按选房顺序号顺序一次选取多套安置房。

选房时间从10913日共计5天选房分批进行,109日第一批,选房顺序号0001—00751010日第二批,选房顺序号007601481011日第三批,选房顺序号014902221012日第四批,选房顺序号022302921013日第五批,选房顺序号02930354

选房时被征收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选房顺序号原件。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选,受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证明、委托书原件。

安置户或其委托人未按时参加选房,选房顺序跳过,但给予保留房源。

安置户选好安置房,填写选房确认单,并在确认单上签字、盖指模确认,经公证处现场监督,给安置户一份选房确认单回执,安置房一经选取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

考虑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安置房小区没有设计60的户型的安置房,被征收人应根据产权调换面积选择户型面积最接近的安置房。原选择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安置房60户型的安置户仅限选择70.6和部分72.15的楼栋和单元。

六、安置房购房款及补偿款结算

1. 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且结算后剩余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安置户,本次选定户型面积大于原定面积的,新增面积中不超过原货币补偿面积的部分,可按征迁协议中货币补偿标准缴交购房款

2. 超面积部分按同地域同档次商品房市场价补缴购房款,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该地域同档次商品房市场价为7300/㎡(此价格为市场价基础优惠3%)。原选60㎡户型安置户选择70.6和部分72.15又无能力购买超面积部分的安置户,可选择共有产权方式处理超面积部分,或者按《浦城县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浦政综〔202292号)重新选择房票安置或货币补偿。

3. 如所选安置房大于或小于可安置面积,按《浦城县南浦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4. 安置户选择装修交房的,按普通装修标准(即: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抹光、天棚墙面普通抹灰、普通房门、每间一灯、普通蹲便器、水电通、厨房普通地柜)装修后交房不延长发放过渡安置补助费安置户选择自行装修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安置补助费(从交房次月开始计算)及200/㎡的新房装修补助。

5. 被征收人有选择南浦片区奖励房同时选择文和苑、文通苑安置房的,本次选房购房款结算,可选择南浦片区奖励房交房时一并结算;只选择文和苑、文通苑安置房的被征收人本次选房后全部结算完毕。

6. 签订选房确认单后,选房确认单交由征收实施单位进行安置房购房款及补偿款结算,临时安置补助费结算至交房之日(选房确认单确定之日),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房确认15日后,按通知领取安置房结算单。

7. 签定选房确认单后视同交房,安置户即可凭选房确认单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及交房手续。

七、购房款缴交和结算补偿款转付

被征收人依据征收实施单位通知,领取经审核批准的安置房安置结算单,到南浦街道办事处开具缴款书,(1)选房超面积且按市场价结算的部分,将超面积购房款缴交至城建公司账户,同时城建公司开具安置房全额发票。(2)选房超面积且原剩余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部分,将超面积购房款缴交至南浦街道办事处账户。(3)选房结算后安置房面积小于可安置面积的,按货币补偿安置方式退回多余面积货币补偿款,选房确定15日后,由南浦街道从房屋征收补偿款专户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房屋为非出让地的,需按安置房分摊地面积交缴土地出让金(自然资源局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41号的规定,核算出每套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数额)。

八、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

安置户办理交房入住后,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1. 购房合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复印件;

2. 购房发票(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复印件;

3.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材料);

4. 不动产地址详细信息证明(扫描入户门二维码门牌);

5. 修基金发票复印件

6. 联系单复印件

7. 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附表:安置在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安置房房源表


附表

安置在梦笔新城(E-22:文和苑、E-23:文通苑)

安置房房源表

 

户型(m2

建筑面积范围(m2

分类面积(m2

套数

楼栋号

户型及楼层

楼栋层数

地块

45

45.55

45.55

60

B7

2-11层的020304050607户型

11

E-23

小计

60

60

70.61-72.15

72.15

32

A10

2-17层的0205户型

17

E-22

72.15

16

A5

2-17层的05户型

17

E-22

70.61

20

B10

2-11层的0304户型

11

E-23

70.69

20

B10

2-11层的0205户型

11

E-23

小计

88

75

72.07-91.95

72.07

64

A5A10

2-17层的0304户型

17

E-22

72.15

16

A5

2-17层的02户型

17

E-22

73.54

20

B7

2-11层的0108户型

11

E-23

74.1

3

B1

1020305户型

11

E-23

74.08

3

B2

1020305户型

11

E-23

91.95

11

B1

1-11层的04户型

11

E-23

91.93

11

B2

1-11层的04户型

11

E-23

小计

128

90

90.23-93.64

93.64

64

A5A10

2-170106户型

17

E-22

92.43

30

B1

2-11层的020305户型

11

E-23

92.41

30

B2

2-11层的020305户型

11

E-23

93.52

2

B6

10203户型

11

E-23

90.23

2

B6

10104户型

11

E-23

92.07

20

B10

2-11层的0106户型

11

E-23

小计

148

105

107.74-113.69      

113.69

22

B1

1-11层的0106户型

11

E-23

113.66

22

B2

1-11层的0106户型

11

E-23

107.74

2

B3

1层的0203户型

11

E-23

113.8

10

B6

2-11层的01户型

11

E-23

111.65

10

B6

2-11层的02户型

11

E-23

小计

66

120

120.56-122.53       

120.56

20

B3

2-11层的0203户型

11

E-23

122.53

22

B3

1-11层的0104户型

11

E-23

114.93

10

B8

2-11层的01户型

11

E-23

115.27

10

B8

2-11层的02户型

11

E-23

114.93

10

B9

2-11层的01户型

11

E-23

小计

72

 

562

注:每层户型顺序从东往西依次编号(0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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