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城县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优化调整我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切实加强禁燃区管理,现将《浦城县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1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 pcsthjj@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江滨路81号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邮编:353400,联系电话2880271
附件: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