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浦城县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浦发科价格〔2024〕15号)等文件规定,居民阶梯气量方案已通过听证,现我局拟调整浦城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整方案如下:
为公开、科学、合理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8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pcxwj399@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兴浦路210号,邮编:353400,联系电话:2848399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