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金鸡山路K0+000至K0+700、横九路K0+000至K0+420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0015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北至福建星火铸造有限公司,南至福建金亿阀门铸造有限公司,西至福建弘晟达机械有限公司,东至南平市荣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仙阳镇殿基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金鸡山路K0+000至K0+700、横九路K0+000至K0+420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3日由仙阳镇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仙阳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仙阳镇人民政府提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涉及征地补偿发放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由仙阳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签订。
特此公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