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福建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闽价成〔2017〕329号)等相关规定,殡葬定价内容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包含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对县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完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调整方案如下:
类别 | 分类 | 规格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延伸服务 |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 | 大厅 | 600元/场 | 配服务人员、音响设备一套、遗体瞻仰棺一台、盆花40盆、电子显示屏一组 |
中厅 | 300元/场 | 配服务人员、音响设备一套、遗体瞻仰棺一台、盆花40盆、电子显示屏一组 | ||
守灵厅(含休息室) | 300元/天 | 配服务人员、悼念用具一套,休息室配沙发和椅子 | ||
守灵厅(不含休息室) | 200元/天 | 配服务人员、悼念用具一套 |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我县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8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136189313@qq.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兴浦路210号,邮编:353400,联系电话:2829398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