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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县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收费标准的方案的征求意见
2024-12-04~2024-12-08 状态:征集结束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福建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闽价成〔2017329号)等相关规定,殡葬定价内容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包含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对县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完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调整方案如下:

类别

分类

规格

收费标准

备注

延伸服务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

大厅

600/

配服务人员、音响设备一套、遗体瞻仰棺一台、盆花40盆、电子显示屏一组

中厅

300/

配服务人员、音响设备一套、遗体瞻仰棺一台、盆花40盆、电子显示屏一组

守灵厅(含休息室)

300/

配服务人员、悼念用具一套,休息室配沙发和椅子

守灵厅(不含休息室)

200/

配服务人员、悼念用具一套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我县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124-128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136189313@qq.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兴浦路210号,邮编:353400,联系电话:2829398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