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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8 16:46 来源: 访问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结合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方式:0599-2822589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邮编:35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本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重点公开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3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

)议提案办理依法公开。2024年,我局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6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强化调度培训,提升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完善监督考核等制度管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指导督促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二是发布内容的质量还需提升。需要进一步优化发布内容的质量,并对语句、标点符号的使用进行再规范、再确认。三是科室参与度不足,部分科室公开信息较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注重实效。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短视频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公众受益面。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具体经办人员积极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指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更好、更准确、更全面的把握政策要求,明确解读主体、范围、分工和具体操作流程,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科室的宣传、培训、教育,增强科室参与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公开内容丰富,持续及时、准确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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