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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16: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浦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规范及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紧紧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24年公开政府信息1104条,发布政策解读47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33个领域的目录梳理和更新,在原有目录基础上增加公开主体、公开依据、公开方式、公开内容等重点要素,有效区分政务服务事项和非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内容基本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三是深化公众参与,聚焦民众关切热点难点,紧扣业务融合,采用“问卷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政民互动交流”活动,2024年共发布问卷、民意征集37期、在线访谈6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申请数量较2023年上升17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件(含上年度转结),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7件,占31.48%;不予公开2件,占3.7%;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8件,占51.85%;不予处理3件,占5.56%;其他处理4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结果纠正0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结果纠正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流程。健全规范性备案审查和评估清理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的检查考核,推动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规范性文件库”。截至202412月31日,纳入“规范性文件库”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28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助企纾困、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执法等热点事项,以及重点民生实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423条,另外通过“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5条。二是统一建成“一站式”政务公开窗口。在县本级、各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均利用现有场地、设备、人员等,建设“政务公开专区”20个,开展政策咨询查询、办事服务引导、指导申请公开等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2024年共关停整合关注度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3个,全县政府系统现有政务新媒体2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8个、微博号3个、今日头条号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体系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难点瓶颈,加大日常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结果区分度。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围绕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题,组织政府系统各部门、各乡镇(道)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2024全县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20

1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283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6.5115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0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5

0

0

0

0

0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总体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适配群众的使用需求;乡镇(街道)及部分县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改进计划一是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打造栏目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全面、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是通过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措施,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县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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