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我县城市空间承载能力、人口密度、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及市容秩序等情况,对城区范围内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控制,确定车辆投放总量规模。现将《浦城县城区范围内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 pcxxzzfj@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353400,联系电话:0599-28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