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 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南政办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措施》制定目的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过程
县工信局结合省市、兄弟县市做法和我县实际情况,通过征求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报送县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核。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印发《浦城县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七条措施》。
四、范围期限
本措施政策与其他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荣华山产业组团企业参照执行,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落实。措施政策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五、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培育壮大数字化服务商、支持企业“智改数转”技术改造融资贴息、强化信息安全防护等七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主要围绕鼓励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开展数字化水平诊断评定;培育数字化转型应用标杆;推广典型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工厂;培育5G全连接工厂等5个方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对申报入选省级、国家级示范试点、典型应用场景等项目,根据省市奖励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
鼓励工业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管理应用上开展“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能碳数据联动监测等方面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按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鼓励企业购买云服务及云化软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按其购买云服务及云化软件实际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补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对实施技改项目的工业企业,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含硬件、软件)投资额达1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县财政按其年度智能化设备(含机械臂、机器人等)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50万元。
(五)培育壮大数字化服务商
对工业企业智能制造应用软件企业(含涉软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实行风险补偿,给予首家应用该软件的生产企业(非关联企业)购买该工业软件及服务不含税成交价格(100万元及以上)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企业“智改数转”技术改造融资贴息
对通过金融机构贷款100万元及以上的,用于工业企业“智改数转”项目软硬件投资,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2年内,给予企业最高年化2%的实际投放贷款贴息,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项目不与县级其他贴息政策叠加享受)。
(七)强化信息安全防护
培育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星级防护企业。对入选省级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