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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城县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07-30 16:24 来源: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访问量:

一、制定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规2024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

十条措施》制定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我县产业创新发展

、制定过程

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起草,参与单位为县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时报送县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核。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印发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

四、范围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12月31日,荣华山产业组团企业相关政策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落实,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5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五、主要内容

1.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通过南平市绿色产业创新平台与本地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交易,县财政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技术转让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对受让本地企事业单位10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协会或企业,每件专利每年补助1万元。

2.优化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机制县财政对省级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10万元,对市级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5万元,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重点支持1+4+2产业链(如生物制造、食品深加工)的技术攻关,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

3.提升创新平台建设能级县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我县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成浦城县域企业发明专利申请10件以上并授权3件以上,给予一次性的开办资金补贴3万元

4.精准培育科技企业梯队县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强化研发投入动态激励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县财政再给予2%的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加大科技奖项配套支持。对新获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牵头研发团队,在省、市级奖补基础上,县财政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7.推动传统产业技改创新对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实际设备(含硬件、软件投资额100万及以上的,县财政按照最高不超3%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县级补助部分最高不超过150万。对通过省工信厅认定的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除按规定享受省、市补助政策外,县财政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10%配套补助,每台(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深化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建立专精特新重点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辅导、培育,并在用地、用工、融资、人才等要素上重点保障服务。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别再奖励5万元和3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1万元奖励。对创响福建总决赛获奖的工业企业,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优胜奖奖励0.5万元;对创响中国总决赛获奖的工业企业,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7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优胜奖奖励2万元。

9.鼓励企业突破卡脖子技术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被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业企业,县财政再给予配套一次性奖励: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2万元。

10.支持绿色技术与产业融合达到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标准经评审公告的企业,县财政另行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鼓励食品工业园区申报省级低零碳园区试点,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六、关键词解释

揭榜挂帅针对特定的科研难题或重大任务,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将需求公开发布(即“张榜”),鼓励有能力的团队或个人主动“揭榜”,并明确一旦成功解决问题,将给予相应的资源支持和奖励。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1.解读机关: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599-2880090(第一条至第六条)

2.解读机关:浦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99-2822457(第七条)

0599-2822817(第八条)

0599-2822353(第九条)

0599-2880890(第十条)

3.解读机关: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9-6028310(第一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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