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县教育局的调价申请,我局拟核定浦城县仙阳中学学生公寓(宿舍)住宿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方案见附件。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浦城县仙阳中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pcxwj399@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兴浦路210号,邮编:353400,联系电话:2875533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浦城县仙阳中学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浦城县仙阳中学学生公寓(宿舍)现有设施设备及配套服务管理情况,对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7〕75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文件规定,拟核定浦城县仙阳中学学生公寓(宿舍)住宿收费标准如下:
一、男生1号楼和女生2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二、男生2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三、女生1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年,其中已改造安装空调的宿舍可按闽价费(〔2012〕29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加收空调费70元/生·学年。
四、住宿费中已含房租、定额水电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费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向学生加收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