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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的公示
2026-06-18 09:33 来源:中共浦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办牵头复审,本次申请对象鲍渟怡、李怡婧等2位同志符合享受购房补助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618—2026625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接待(来信投递)股室:浦城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联系电话:0599—2822070

附件:浦城县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名单(2026年6月

 

       

   中共浦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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