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巩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成果,根据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市容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范围、征收标准、征管流程及缴费机制,有序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提质增效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浦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5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 pchwfw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浦城县横山北路53号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邮编:353400,联系电话:0599-6022656。
附件:《浦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