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与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学校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调研有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管理、监督、评估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管理审批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五)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编制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按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师职务评聘、表彰奖惩、考核培训、离岗离职处理等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八)指导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考试。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搞好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协助外籍教育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全县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三)承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放的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写教育年鉴;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督促和落实;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组织拟订并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文电、新闻宣传、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统计、对口支援、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其他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等事项的落实督查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9-2822173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与直属各类学校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奖惩及特级教师等评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有关专家的评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及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负责落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计划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直属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负责直属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直属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才流动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培训计划;负责全县师资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定和高级职称推荐工作;指导进修学校的办学与教育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制定中小学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履行对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批职责。
负责人:黄永华 联系电话:0599-2842340
(三)中等教育股
负责全县中等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中等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中等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初级中学设置(含筹建)复办、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初中标准化学校和高中达标校的评定工作;负责中学教学常规工作落实和事业计划及统计工作;编写和审定县编教材和教学用书;组织中学教材和教辅的评审选用工作;编制全县中学校历;指导中学电化教育;负责直属中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人:吴世兴 联系电话:0599-2842347
(四)初等教育股
负责全县小学、幼儿及特殊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初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初等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初等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指导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小学示范校、达标校和幼儿园标准园的创建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县编教材和教学用书;指导小学电化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和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编制全县小学校历表和招生政策;负责全县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工作落实和事业计划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
负责人:吴世兴 联系电话:0599-2842445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和成人学历教育以及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订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审批、招生政策制定、学籍管理、毕业生验证工作;组织农村文化技术教育;指导协调中等职业和成人学校教育体系及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指导办学水平、教学水平评估;参与职业学校、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负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工作;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和中职学生技能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终身教育工作,指导社区大学开展工作。
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及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负责人:范荣军、叶咏华 联系电话:2843042、2842141
(六)德育办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实施《德育规程》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导学校思政队伍、德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美术评展等活动,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达标;参与制定体育升学考试政策和规定;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在校生违法犯罪的预防矫正工作;参与在校生的安全防范及普法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有关调研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办工作;参与有关未成年人保护规章制度的协调与制定。
负责人:龚海 联系电话:2842442
(七)计财股
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监测、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县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组织多渠道筹资工作、增加教育投入;负责对城市教育附加费用工作和本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负责指导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抓好资金的监管;负责教育发展基金的管理。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和具体措施,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和分析;负责各类教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平面布局规划工作;负责学校基建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立项、投资计划安排和现场管理、检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决算审核,指导和检查全县基建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批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办高中的审核与上报工作;做好社会捐资办法工作。
负责人:吴亨星 联系电话:2823019
三、下属事业单位
浦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为县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本县行政区域内督政、督学、评估检测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3.协助开展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宏观研究,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行政决策提供支撑和服务;
4.协助开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全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并为行政决策提供支撑和服务;
5.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及政策宣传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6.做好学校教育装备配备和教育信息化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各类功能教室(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县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科技工作;
8.负责做好全县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性工作;
9.负责做好全县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等事务性工作;10.负责做好全县学校家庭教育服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礼圣
联系电话:0599-2836143
四、联系方式
(一)负责人:朱英坤
(二)办公地址:浦城县劳英路145号
(三)联系方式:电话:0599-2822173 传真:0599-2825210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五、领导分工
朱英坤(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县教育局工作。
主管股室:人事股、计财股。
王礼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浦城一中党总支书记):主持教育督导室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含幼教、特教)、教研培训、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招生、会考、自考、科普、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
分管股室:基教中心、职教股、成教股、招考中心。
项忠富(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张京力(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项目规划、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事业统计、教育审计、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德育(含体卫艺语、双拥、法制和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朱子文化、关工委、教育信息化(含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电化教育、学校装备、勤工俭学、项目招商、综治、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防汛防灾等工作;协助负责计财工作。
分管股室:德育办、安全股、三站办。
协管股室: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校安办、学生资助站)。
练雅男(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机关行政办公、保密、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效能建设、绩效考评、信访、稳定、统战、群团、工会、老干部、老体协等工作;协助负责人事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信访办、效能办)、工会。
协管股室: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