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涉农政策。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县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并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牵头研究拟订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机构设置
根据浦委办法【2019】20号《中共浦城县委办公室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浦城县农业农村局是浦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浦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浦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县农业农村局设七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乡村(产业)振兴股、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农村社会事业股、种养植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扶贫开发股。
三、办公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兴浦路226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下午3:00-6:00(夏令时)
五、联系方式:0599-2879500
六、负责人姓名:张旭
七、领导分工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本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张旭(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乡村振兴办、县扶贫办全面工作。
毛德贵(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兼任纪检委员):主持纪检监察组工作。
刘少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宣传委员、乡村振兴办执行副主任、扶贫办专职副主任):负责乡村振兴、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亚行贷款项目、生态银行、农办、老龄委、关工委、双拥、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四比考评、绿色发展考评。绩效、机关效能、政府行政审批、后勤、安全保卫、文字综合、信息宣传。分管办公室(财务室)、乡村振兴办、扶贫办、扶贫开发公司、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农地公司、助推协会、宣传办、老龄委及所涉站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吴祥星(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兼任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畜牧养殖、动物防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食品安全、动物卫生监督、能源、环保等工作。分管动物疫控中心、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能源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站(农安站)及所涉站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张述斌(副局长):负责种植业、设施农业、农情统计、农业农村防疫减灾、种植业发展规划、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品牌创建、闽台合作、产业发展、农业“三产”融合等工作;分管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产业办、经作站、绿办及所涉站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刘永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组织委员):负责全局党建、组织人事、共青团、妇女工作、水产养殖、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农村“三资”监管、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农业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农业执法、统计调查、农业农村人才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水技站、科教股、经管站(减负办、确权办、权改办)、安办、工会、团委、妇联、执法大队及所涉站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周汉民(四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做好行政管理及党组工作;分管科特派、项目官员等工作。
虞景荣(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综治、信访维稳、农垦。分管永平农场、仙阳茶场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吴敬显(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老干部工作和办公室工作。
张云生(四级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主抓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政府采购、行政后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