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浦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管理权限,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县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精神文明、扶贫、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县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市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按管理权限,承办县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潘云琼 联系电话:0599-2822736
(二)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县级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县级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季松銮 联系电话:0599-2842609
(三)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股(审核审批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处理信访工作。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负责本部门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等有关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编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有关制度,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人:张小莲 联系电话:0599-2822309
(四)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浦就业管理政策,按权限组织实施相关人员的工作许可。配合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
负责人:林阿静 联系电话:0599-2829637
(五)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股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落实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按规定指导、监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分工承办县直单位人才引进有关事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及工勤人员流动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浦工作。
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回国来浦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
负责人:周琳 联系电话:0599-2872669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负责人:邹玉萍 联系电话:0599-2822089
(七)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
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负责人:翁芸娜 联系电话:0599-2822795
(八)养老与工伤保险股
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落实县级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负责人:叶建芸 联系电话:0599-2889215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浦城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审批及退休证发放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李敏萍 联系电话:0599-2822060
(二)浦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浦城县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
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文书送达及案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专职和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承担劳动纠纷调解和农民工维权等职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蔡德忠 联系电话:0599-2876883
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负责人:徐艺超 联系电话:0599-2822228
(三)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浦城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承担全县企业用工服务、劳动力与失业管理、劳动力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全县人才测评、毕业生就业推荐、人才信息登记工作,开展人才交流、智力开发、人才招聘、人事委托代理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朝根 联系电话:0599-2876558
浦城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负责人:叶嘉雯 联系电话:0599-2825088
(四)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陈建锋 联系电话:0599-2822885
(五)浦城县社会保险中心
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纳入养老保险人员提供保障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及其基金管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严婷 联系电话:0599-2830968
(六)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认真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审核、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险关系注销、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等工作。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负责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发放。
负责人:陈启东 联系电话:0599-2822509
四、联系方式
(一)负责人:曹子强
(二)办公地址:福建省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联系方式:电话:0599-2822171
电子邮箱:625476785@qq.com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领导分工
曹子强(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黄晓芳(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政府表彰奖励、人才、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股、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钟少君(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平台建设、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务派遣、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劳动维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社保卡管理等工作,分管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股、养老与工伤保险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中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许静芬(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基金监督、放管服改革、居民收入、工会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审核审批股)。
李敏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局行政保障、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行风建设(机关效能)、机关安全生产、青年团、妇联、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潘云琼(党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协助局长负责局干部人事、机关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宣传等工作。
在工作上局领导实行AB角配合制度,AB角中一人出差外出期间的工作由另一人接替。黄晓芳与许静芬互为AB角,钟少君与潘云琼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