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构职能
浦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双拥共建股。含3个下属事业股级单位:浦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浦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浦城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二、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等;
五、拟订本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六、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七、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
八、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九、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人:黄春燕 联系电话:0599-6020581
(二)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职责
一、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
二、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
三、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
四、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人:黄晓婷 联系电话:0599-6020781
(三)双拥共建股职责
一、承担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二、协调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
四、承担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
六、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七、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八、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全县烈士审核报批事项;
十、指导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十一、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十三、承担中央、省属在浦城县县单位、县属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
负责人:陈睿婕 联系电话:0599-6020981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浦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二、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
四、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依规依法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等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审核、申报工作。
七、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
十、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十三、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睿婕 联系电话:0599-6029281
(二)浦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浦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落实浦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负责人:罗 倩 联系电话:0599-6028981
(三)浦城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本辖区内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提级的烈士纪念设施,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提级。
三、开展烈士史料征集、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烈士纪念活动,宣传烈士的英雄事迹、献身精神和高尚品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具备条件的列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
四、健全瞻仰凭吊服务、岗位责任、安全管理等内部制度和工作规范,定期进行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建立烈士纪念设施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根据实际变化实时更新。
六、在各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处设立名称、烈士事迹简介、保护标志等,对有可能遭破坏的设施设立护栏等保护措施。
七、每季度及在“清明节”“9·30”等重大时间节点前对所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全面查看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管理单位,及时整改。
负责人:彭国平 联系电话:0599-6029281
四、联系方式
(一)负责人:聂崇清(党组书记、局长)
(二)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皇华山路412号
(三)联系方式:电话:0599-6020581传真:0599-6029881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五、领导分工
刘培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机关效能、保密、共青团、机关消防、村居联建等工作。
徐志娟(副局长):分管信访、综治、优抚、困难救助、军休、褒扬纪念、双拥共建、精神文明、妇联、工会等工作。